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前沿技术创新与未来产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沪府办规〔2025〕8号,以下简称《措施》),自2025年9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9月25日。在政府采购中,依法依规采用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订购首购、发布需求标准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在多领域规模化应用,推进创新产品应用和迭代升级。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政策对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合同金额30%、最高2000万元支持。
《措施》明确,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的多元投入体系。发挥未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采用“直接投资+子基金投资”模式,构建符合前沿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投资孵化生态,联动项目经理团队优化投资布局和资源配置。持续优化融资上市、保费补贴、贷款贴息等金融财税支持政策,加强面向未来产业创新型企业培育的全周期、多元化金融支持,支持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措施》明确,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等方向,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合理规划、精准培育未来产业。发展壮大细胞与基因治疗、脑机接口、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领域,重点支持降低成本、提高可及性、构建产业生态,加速产品工程化、产业化。加快培育第四代半导体、硅基光电子、第六代移动通信、类脑智能等领域,重点支持优化产品设计、拓展应用场景、验证市场价值,加快原型样机或样品研究。加速布局量子科技、可控核聚变、再生医学等领域,重点支持技术难题攻关、技术路线收敛,开展产品研发或技术方案可行性验证。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