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拓展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反腐工作部署,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资源跨地区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拟组建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
《征求意见稿》提到,适用于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的选聘、抽取和管理以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监督等活动。
《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管理体制机制,主要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定义、管理职责分工等。
二是评标专家基本要求,主要规定专家入库条件、禁入情形、权利义务等。
三是评标专家选聘,主要规定专家专业分类、入库程序、聘期续聘等。
四是评标专家抽取和评标专家库共享,主要规定必须使用专家库的项目范围、专家选取方式、回避情形、抽取使用程序、共享使用条件和程序、信息保密要求等。
五是评标专家管理,主要规定专家档案记录、教育培训、履职考核、调整出库、暂停专家资格等。
六是监督管理,主要规定专家违规处理、终身责任、赔偿责任以及专家库组建单位违规责任、交易系统运行服务机构违规责任、招标人违规责任、信用监管等。
《征求意见稿》提到,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建安中心应当在10日内与其解除聘任关系,调整出库:
(一)专家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
(二)以虚假材料入库的;
(三)入库后不再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或者存在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四)自愿退出评标专家库,并提出申请的。
因前款第(一)项情形调整出库的,5年内不得入选评标专家库;因第(二)项情形调整出库,或者因第(三)项情形调整出库并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终身不得入选评标专家库。相关情况同时通报其入库初审单位。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