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5月29日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鼓励招标文件编制中综合考虑成本、质量等因素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防止投标人以恶意低价投标中标扰乱市场秩序。并列出了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8种情形及法律责任。
《条例》明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自行确定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包括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以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鼓励招标人综合考虑性价比、运营维护、质量安全等因素,结合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价格权重。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招标人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应当科学合理,综合考虑项目社会平均成本。
评标方法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制定。
对于投标文件,《条例》明确,投标文件报价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