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近日获批。《规划》提出,加强水利、交通、能源、新型信息等基础设施空间保障,促进重要通道设施互联互通。
这是国务院批复的长三角首个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范围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长三角全域35.8万平方公里。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长三角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14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29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7万平方千米;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地质灾害、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叠加效应,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发挥重点区域增长极作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持续优化城镇空间,共同保护生态空间,积极拓展农业空间,深度统筹陆海空间,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和综合承载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强化长三角在长江经济带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与周边省份及区域重大战略地区的协同联动。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以都市圈为引领的空间格局,支持上海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强上海大都市圈与苏锡常都市圈空间融合,以及与南京、杭州、合肥、宁波都市圈空间统筹,支撑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空间跨区域协同,重点保障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宁杭生态经济带等空间需求,优化沿江、沿海地区传统产业用地布局,加强传统产业集群向苏北、皖北、安徽沿江等地区有序升级转移的空间保障。推动生态空间跨区域协同,筑牢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支持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动太湖周边、江淮湖群、黄河故道、浙皖省际毗邻地区彰显国土空间特色魅力,提升文化和自然资源资产价值。优化陆海统筹、江海联动的空间格局,推进沿海地区港航功能、港产城等重要空间的协同布局,合理有序利用深远海空间,释放海洋空间发展潜能。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完善粮食应急保供空间布局,统筹流域防洪排涝空间,推动防灾减灾设施协同布局,加强水利、交通、能源、新型信息等基础设施空间保障,促进重要通道设施互联互通。
(来源:建筑时报)